周泽民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k8凯发

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6-02-19 16:00:00

忠诚履行职责 把纪律挺在前面 深入推进江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在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2日) 
周泽民 

 

 我代表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全省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任务。上午,强卫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西工作“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广大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进改革创新,顺利完成了省纪委五次全会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在总计七个方面49项任务中,已完成36项、占73.5%;属于长期和正在进行的工作13项、占26.5%。同时,我们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指示,贯彻落实“作风建设二十条”,推动中央“一准则、两条例”学习教育,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全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综观全年工作,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苦干实干、善作善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落实“两个责任”有新突破

  以上率下压实责任。省委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扎实推进,强卫同志亲自约谈3个设区市党委主要领导,省纪委就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约谈5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 就“红包”治理约谈5个省直部门党组书记。组织5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在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要求,逐级开展约谈、述责述廉等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改进督查考核。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要求、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组织专项督查。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优化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责任制考核方式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省委、省纪委组织对11个设区市和134个省直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国家审计署移交的有关问题责任人员和落实“两个责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失职渎职人员的问责力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责任追究案件1299件,处理1401人(次),省市两级纪委共通报责任追究典型案件81次191起。省纪委对省质监局、省地税局履责不力的局领导、纪检组长等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在全省通报。

(二)推动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

  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开展中央“一准则、两条例”专题宣讲,省纪委领导同志为省委党校主体班作辅导报告,对378名新任省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测试,唤醒和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摄制并组织观看电视专题片《正风肃纪在江西》《反腐警示录》,印发严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忏悔录,研究剖析典型案件,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作用。

  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先行先试。在省纪委机关和13个试点单位开展进一步深化“三转”、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发现问题,取得可全面推进的工作经验,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被纳入中央电视台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宣传。省委在总结提炼试行工作成果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省纪委确定本级机关对接落实的任务书、时间表,为在全省铺开作出示范。

  严格监督执纪。转变工作理念,加强对纪律和规矩尤其是政治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盯违法犯罪”向“盯违规违纪”转变,从管极少数向管大多数转变,从管“树木”向管“森林”转变。全省已办结案件中,单纯违纪未移送司法机关的占案件总数的95.8%。

(三)作风建设深入推进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和奢侈浪费,以及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211起,处理177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5人。省市两级纪委公开通报91次,曝光典型案例297起。

  认真贯彻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省委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组织宣讲团分赴各设区市和省直机关开展专题宣讲,覆盖全省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把贯彻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深化“红包”问题治理成果,重点推进教育、医疗、殡葬、税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红包”问题治理。2013年9月开展治理以来,全年省市县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等违纪款累计达2.09亿元,其中去年为7622.19万元。省纪委先后4次通报顶风收受“红包”的典型案例13起。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举报件941件,查实276件,党纪政纪处分173人,组织处理55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专项督查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收补偿、为民服务等领域,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贪污受贿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全省立案查办基层党员违纪违法案件6566件,处分7450人。协助中央纪委查处3起典型案件。

(四)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8863件次,同比下降9.4%;处置问题线索16843件、立案8770件、结案8750件、党纪政纪处分9829人,同比分别增长30%、20.4%、24.2%、27.3%;省纪委共立案28件28人,其中厅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4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72件1636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553件842人,渎职侵权案件127件236人。

  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完善问题线索排查机制,提高处置效率。省纪委召开线索排查会议5次,排查当年受理的线索1110件,并对十八大以来受理并已作暂存处理的888件问题线索“起底清仓”,全面排查处置。全年省纪委暂存件仅占处置问题线索数5%左右,正逐步走向零暂存。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2525件(次),其中厅级干部700件(次),县处级干部1110件(次),乡科级干部492件(次),分别占各级别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总量的42.1%、24.8%、6.8%;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7510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860人,移送司法机关444人。

  完善纪律审查协作机制。制定实施《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按照中央“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加大追逃追赃力度,中央追逃办确定的我省7名外逃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已成功追回4名,缉捕、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1名,缉捕率70%,位居全国第一。调整全省办案场所布局,整合资源,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五)巡视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省委认真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省委巡视办升格为省委工作部门,组建省委第七、第八巡视组,增加人员编制,建立巡视人才库和巡察人员库。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完善省委巡视工作机制,制定2015—2016年省委巡视工作计划。采取“一托n”巡视模式,对全省44个县(市、区)和17个省属国有企业、29个省直单位以及环保、扶贫系统开展了专项巡视,对56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回头看”。省委常委会6次、省委“五人小组”5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9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问题线索处置整改意见。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的25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接受了中央巡视办专项检查并得到肯定。

  用好巡视成果。巡视监督越做越实、越做越细,优先办理巡视发现的线索,发现问题的指向更加聚焦。2015年前三轮巡视,共发现问题线索2404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139人,县处级干部604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542人。向省纪委移交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了解关注类、参考类问题线索分别为31件、46件、47件,向省委组织部移交组织处理类问题线索28件,移交被巡视地方和单位要求“一把手”批示办理的58件,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864条,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综合性工作建议8条。省委将巡视“回头看”发现的5个倾向性问题通报到全省县以上党组织,并要求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巡视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线索的王詠、冯林华、黄峰岩、廖晓凌、周林、廖晓军等人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巡视震慑遏制作用进一步增强。

  巡察工作全面推进。初步构建省、市、县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向基层延伸。市、县两级党委共派出巡察组535个,对1205个地方(单位)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7561件,立案1041件,党纪政纪处分827人,移送司法机关104人。

 (六)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制定实施设区市、省管企业、省管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等文件,选优配强纪检系统领导干部。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新设立的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全部进驻开展工作。顺利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找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在巡视组、专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业务培训,通过自主办班和参加中央纪委调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734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严格自身管理监督,坚决清理门户,全省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纪处分39人,组织处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够强,对把纪律挺在前面认识还存在误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缺乏合力;有的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部分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对有的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有的纪委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这些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二、工作体会

  一年来,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力领导下,坚持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深化了对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一是必须紧紧咬住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目标。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提出建设江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以来,大力实施“连心、强基、模范”工程,激活红色基因,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教育党员干部心存高线;严明党的纪律,大力支持纪委正风肃纪,制定实施“作风建设二十条”,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强化“不敢”氛围,使党员干部行有底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修复和建设政治生态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实践证明,这一目标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切合我省实际、体现江西特色,顺应了全省干部群众的期待,必须长期坚持,接续努力。

二是必须不断夯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省委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中央纪委要求,制定实施专门文件,支持纪委监督执纪,严肃追究落实不力者责任,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实践证明,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其中抓总在党委、关键在担当。一些地方和单位腐败蔓延、“四风”屡禁不止,根本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虚化,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症结在于管党治党责任没有真正落实。我们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问责这个手段,对因责任缺失、监督缺位造成“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坚决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委、纪委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

三是必须贯彻落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要求。十八大以来,我们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一批“老虎”“苍蝇”被查处,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强烈震慑。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惩治这一手不能有丝毫放松。同时,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个一贯方针。我们要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的同时在治本上下功夫,着力提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要坚持高标准在前,以理想信念宗旨引领党员干部崇德向善、立根固本,充分发挥道德感召力。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纪律约束力。要坚持正确执纪导向,把握纪律政策界限,实践好“四种形态”,为干事创业者担当,体现党组织的关心爱护,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跃升。

四是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章赋予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学思践悟,锐意改革创新,促进了监督执纪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去年以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支持鼓励和正确领导下,我们强化问题导向,以研究式方法开展把纪律挺在前面试行工作,既按照上级示范“照葫芦画葫芦”,又积极主动,结合江西实际,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对纪律检查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形成了一些有效管用、符合我省实际的制度办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了“五大发展理念”,创新是首要的。实践证明,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我们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找准抓住制约性矛盾和关键性问题,深入研究,勇于变革,努力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五是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和讲认真的韧劲。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解决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盯住不放,既要敢于打攻坚战,又要善于打持久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作风建设如此,其他工作也概莫能外。几年来,我们落实“两个责任”一锤接着一锤敲,正风反腐保持高压态势,专项治理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攻坚,创新举措一项接着一项,各项部署一环紧扣一环,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实践证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永远是制胜之道,锲而不舍始终是成功之源。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没有完成时。我们既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谋划,更要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唯有踩着不变的步伐,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才能把既定的目标、画好的蓝图变为现实。

三、2016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是贯彻实施新准则和条例的头一年,也是省市县乡集中换届之年,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二次全会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坚定不移把江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引向深入。

(一)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央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实践的发展,也是认识的深化。要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做老好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或派出纪委报告。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律审查工作,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构建党委、纪委和党委各部门合力抓纪律建设的工作格局。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使领导班子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三责”联动、集中发力。各级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意见》落细落实,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党委组织、宣传、政法、巡视、党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涉纪问题线索互通共享、纪律教育齐抓共管、纪律处分规范联动、纪律工作考评及问责常态化等工作制度。

  以问责促担当。没有问责就没有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将出台的党内问责条例,制定我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大省本级责任追究力度,以上率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

  尊崇党章,强化纪律教育。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协助各级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重要讲话,深入持续做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要将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列为重要教学内容,推动学习活动进课堂、进主体课程。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 ”等新兴传播手段,将纪律宣传延伸至基层,做到全覆盖、常态化,帮助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抓住重要节点,把握舆论导向,强化舆论监督,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四风”案件。及时剖析典型案件,抓好警示教育。

  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各级党组织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认真贯彻实施准则和条例,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自觉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各级纪委要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工作。

  严明政治纪律。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当“两面人”,拉小圈子、搞阴谋诡计,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抓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经受住进退留转的考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要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确保换届换出新作风、新气象、新面貌。

(三)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紧盯年节假期,抓细节、抓具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年一年推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牢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在内部食堂搞不正之风的一律从严查处,对违规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盯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进行治理,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每条线索认真核实、处置到位,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继续推进“红包”和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整治。在深化教育、医疗、殡葬、税务四个系统“红包”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企业、群众的单位和人员的“红包”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违插”专项治理,做好全面排查、重点抽查、线索核查、问责追究等工作。对违规收送“红包”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一经查实,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推进优良党风与淳朴民风良性互动。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深入挖掘和汲取江西红色基因、赣文化以及家规家风、乡规民约中蕴藏的廉洁文化元素,扬善抑恶、扬美抑丑,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聚焦目标任务,减存量、遏增量。纪律审查要服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任务,坚持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对贪腐问题更要零容忍,惩治这一手不能有丝毫放松,保持高压态势。要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要突出惩治重点,防止带病提拔,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追逃追赃工作。

  突出执纪监督特色,创新执纪审查方式。坚决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惯性思维,牢固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加强信访工作,巡视、司法、审计、财政、信访等发现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对口有序分流。加强案件监督管理,面向各纪检监察室全面履行统筹问题线索处置、督促检查办案进展和办案安全、考核评价监督执纪成效、汇总分析总体成效等职能。加强纪律审查,用纪律尺子及时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的把握。严格审理把关,体现宽严相济原则,力求纪、理、情相统一。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严守审查纪律,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坚决守住审查安全底线。

  树立鲜明的执纪导向。既要用纪律严格约束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又要坚决整肃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问题,同时用最大热情保护党的好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在干事创业中犯错误的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为公还是为私为界限、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为依据,区分性质,慎重处理;对经调查确属诬告的,要及时澄清事实,还干部清白,并追究诬告者责任;对情节轻微的违纪行为,主要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

 (五)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省纪委和设区市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县乡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有关职能部门要简政放权、履职尽责,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基层纪检工作力量,落实乡镇纪委书记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用于纪检工作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构建统一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推进乡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改进作风和服务方式。省市县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一级带着一级干,对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的要严肃处理。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让基层群众增强正风反腐的获得感。已经开展的地方要巩固深化成果。加大对中央和省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严肃查处扶贫移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和节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问题;在集体“三资”管理、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方面优亲厚友、办事不公问题;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小鬼难缠甚至欺压群众问题。加大对乡村两级巡察力度,把监督触角向村、组延伸。对相关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改进基层办案方式,加强交叉办案,破除“熟人社会”干扰。

(六)持续深化巡视监督

  确保实现全覆盖。巡视全覆盖是中央明确的一项硬任务。省委要求今年换届前必须对省管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部巡视一遍。目前,还有55个部门和单位没有巡视,任务繁重。要科学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周密组织,加快节奏、提高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

  聚焦发现问题,加强成果运用。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要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来个“回头看”、杀个“回马枪”,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进一步完善巡视配套制度,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派出巡视(巡察)组的党组织要认真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分类处置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抓住要害,纪检监察机构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组织部门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问题要优先调查督查。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敢于直面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鼓励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创新方法,规范运作,分类实施,稳步推进。处理好省市县巡视巡察工作关系,统筹协调,避免交叉,形成合力。督促市、县党委加大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推动形成巡视巡察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市、县巡察人员库,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七)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执纪审查体制机制。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办法,研究制定我省具体意见。凡下级纪委查办案件中涉及上级管理的干部问题线索的,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所有立案调查案件的结果,都须向上级纪委报备,并报告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结果。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防止“只报不管”。建立健全执纪审查工作考评体系,加大执纪审查统计情况通报力度。探索建立推进省市县乡联动、部门统筹协同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办、交办、督办职能,突出地域、部门交叉办案、联合办案。

  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完成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指导设区市纪委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健全工作机制制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前端,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轻微违纪问题就诫勉谈话,严重违纪就要立案查处。纪检组组长要聚精会神干纪检,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派驻干部要强化派驻意识,敢于监督,无私无畏。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受到严肃追究。

  进一步深化“三转”。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越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各级纪委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进一步深化“三转”,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格局,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省纪委要带头落实省委《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意见》,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改革工作,随后在市、县铺开。省、市纪委要继续加强对县级纪委调整内设机构、清理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领导,督促县级纪委紧密联系实际,转变理念思路,真正把监督执纪的职责担当起来。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强纪委领导班子“骨干工程”建设。各级纪委及其常委会是各地纪检监察工作的总指挥部,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领导机关。要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要进一步优化各级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任职条件和履职要求,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扩大纪检监察干部选用视野,在党的干部层面统筹选拔使用,加大交流力度。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党支部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巡视组党支部、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积极践行“三严三实”,深入调查研究,多掌握第一手情况,遇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健全和完善省纪委领导挂点地方制度。围绕用好“四种形态”,举办专题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运用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方法,准确适用党规党纪处理违纪问题等能力。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监督执纪信息平台和党员干部涉纪信息数据库,为监督执纪插上科技的翅膀。

  纪检干部要严格自律。我们干的是“打铁”的活,自身过硬才能打好“铁”,要求应更加严格。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做到干事要担当,管人也要担当。要严格工作程序,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制度。纪检干部监督机构要及时掌握信访受理、巡视监督、纪律审查中发现的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当好纪检监察系统的“啄木鸟”。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保护,拓宽纪检干部使用渠道,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过硬队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只有进行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不断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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