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奉新县纪委牵头,组成4个督查组对干部下基层开展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3名驻村帮扶干部没有按照要求到岗到位,分别是:
石溪办事处曾家坪村脱贫攻坚第一书记、人保奉新支公司副经理徐华,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人保奉新支公司营销部经理邓近梁,赤田镇西历村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寿保奉新支公司综合部经理宋芳未到岗到位。为严肃纪律、整顿作风,奉新县纪委决定对上述3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函告至其上级主管单位。
通报强调,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头等大事、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要与选派单位工作脱钩,以驻村帮扶工作为主,原则上吃住在村,工作在村。人保奉新支公司、寿保奉新支公司等单位帮扶干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是无组织无纪律观念的表现。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奉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