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 -k8凯发

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7-03-03 09:21:00

宜春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宜春市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纪委机关和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市委全面负责。市监察局属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受市政府领导。市纪委监察局主要职责有: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省监察厅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的决定,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的情况。  

3.负责调查处理市级党政机关和党的组织及市管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县市区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市区政府及其负责人和市人民政府任命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政府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对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勤政教育。  

6.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对全市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全市党纪政纪有关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7.调查研究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8.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管理;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编制人数 75 人,其中行政编制 70 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6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 16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1724.18万元,同比增长18.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724.1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17.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24%,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3.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1万元;项目支出80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76%,其中: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806.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73%;社会保障支出139.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1%;住房保障支出54.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18.18万元,同比增长18.39%。基本支出917.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24%,项目支出80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7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01.31万元,同比减少31.3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的100%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7.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62.26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73.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第三部分  宜春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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